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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在天府国际机场“净空区”私飞无人机遭罚款1000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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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1-6-27 06:43:28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在天府机场“净空区”私飞无人机?一名男子遭罚款1000元,举报者奖励200元。
6月26日,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公安分局获悉,随着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即将开航投运,机场的正常投运、飞机的安全飞行,离不开良好的净空环境,离不开广大群众的共同维护,为给飞机飞行营造良好的空中环境,东部新区公安分局推出了“净空观察哨”小程序,持续加强机场净空区安全保护工作。
6月23日,成都东部新区市民张某某在地铁18号线三岔站外,将自己购买的、未进行登记的无人机私自放飞。当张某某操作无人机在对三岔地铁站附近地貌进行拍摄时,被群众通过“净空观察哨”举报。经查,张某某在机场净空保护区的三岔地铁站外私自放飞无人机违反了《四川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》第二十九条第五项之规定,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某处以1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处罚,并按相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与200元人民币的奖励。
当月19日,成都东部新区公安分局接到群众通过“净空观察哨”举报的石板凳街道“有居民放养鸽子”的情况后,东部新区综合执法局、公安分局石板凳派出所会同街道政府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》等法律法规,对该养鸽户进行取证和法制宣传,警告其在净空保护区内禁放鸽子,避免形成鸽害扰飞,否则将依法处以2万以上10万以下罚款。同时,公安分局按相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与100元人民币的奖励。
据了解,东部新区公安分局推出“净空观察哨”小程序,持续加强机场净空区安全保护工作,目的是着力提高广大群众的净空安全意识,形成“全民参与做力所能及之事,全民行动保机场净空之安”的良好氛围,共同筑牢机场净空安全链。
警方提醒,成都东部新区全域为机场净空保护区,严禁未经申报私自放飞无人机、航空模型、气球、鸽子、风筝、孔明灯以及燃放烟花焰火、焚烧秸秆等影响机场安全的行为。对影响机场净空安全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,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。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影响机场净空安全的违法行为,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净空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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